放射废水衰变池处理放射性废液的专用设施
放射废水衰变池是核医学科室处理放射性废液的专用设施,设计要求与排放管控标准是保障放射性废水安全暂存、充分衰变、合规排放的核心依据,具体规范内容整理如下:
一、设计要求
(1)池体材质与防渗防腐 池体选用耐辐射、抗渗漏结构形式,主流采用不锈钢一体罐体或钢筋混凝土结构;混凝土池内壁整体涂刷环氧树脂防腐层,抵御放射性废液长期侵蚀,杜绝渗漏污染土壤与地下水。
(2)分槽布局设计 根据废液所含核素半衰期差异,优先采用并联双槽或多槽间歇式系统。针对长半衰期 ¹³¹I 废液、短半衰期⁹ᵐTc、¹⁸F 废液实施分槽独立收集贮存,长短半衰期废水分开衰变,避免混存造成停留时长不足,提高池体利用率与衰变效果。
(3)有效容积核算 容积结合科室峰值日均废水量、核素法定贮存周期综合计算,通用计算公式: \(\boldsymbol{V≥Q×T×(1+k)}\) 式中:Q为最大日废水排放量;T为法定衰变贮存周期;k为安全系数,取值 10%~20%,预留水量波动余量。
(4)前端预处理系统 配套铰刀粉碎泵、沉淀池、多级过滤格栅,拦截废液内粪便、杂质、悬浮物;可选配活性炭吸附单元,减少固相核素沉积,保障管路通畅,降低后期清淤难度。
(5)输送、排放与在线监测系统 每个衰变槽配置一用一备排污泵,实现设备故障冗余保障;排放管路设置单向阀、水封装置,防止市政污水倒灌污染衰变池。排放末端搭载 γ 射线活度探测器、pH 水质传感器,实现放射性活度、酸碱度实时监测,支持超标报警、联锁禁排。配套取样口,满足环保定期抽检需求。
(6)辐射防护与通风设施 衰变池机房屏蔽防护采用厚度≥3mm 铅板防护层,配套铅防护门,屏蔽改造后场所辐射剂量率控制在 2.5μSv/h 以下;机房设置负压排风系统,及时排出衰变产生的氡气与放射性气溶胶,排风口可增设过滤装置。

二、排放标准(依据 GB 18871-2002、HJ 1188-2021)
(1)活度总量管控限值(GB 18871-2002) 每月排放废液总活度≤10ALIₘᵢₙ(ALIₘᵢₙ取职业照射食入、吸入年摄入量限值较小值);单次排放活度≤1ALIₘᵢₙ;每次完成排放后,使用不少于 3 倍排放量清水冲洗管道。 以 ¹³¹I 为例,ALIₘᵢₙ≈0.91MBq;单次排放活度≤9.1×10⁵Bq,月度累计排放活度≤9.1×10⁶Bq。
(2)排放口浓度限值 放射性废液总排放口控制指标: 总 α ≤1Bq/L;总 β ≤10Bq/L;¹³¹I 活度浓度 ≤10Bq/L。
(3)废液最小暂存衰变周期(HJ 1188-2021) ① 废液所含核素半衰期<24h:暂存静置时间≥30d,监测达标后可解控排放; ② 废液所含核素半衰期>24h:暂存时间≥10 倍废液内最长核素半衰期; ③ 含有 ¹³¹I 的放射性废液,强制暂存时间≥180 天。

补充说明:含 ¹³¹I 废液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合规排放:①充分暂存满 180 天;②未满 180 天,但监测 ¹³¹I 浓度≤10Bq/L;③按总量限值分时受控排放。所有排放、监测数据建立台账长期留存,以备生态环境部门核查。


